各房地产开发企业:
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、提高服务效能,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及变更事项,统一调整到济南市房产交易监理所(市房管大厦二楼,济南市经七路88号)办理,网签撤销及变更条件继续按原市城乡建设委2016年10月4日下发的《关于规范商品房预(销)售合同撤销及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》执行(原房管部门合同备案注销证明不再提交)。业务咨询电话:0531-82077300
各房地产企业要高度重视,认真审核把关,工作人员在录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时,应仔细核对相关合同内容,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网签操作。自2019年8月1日起,因企业工作人员失误,导致购房合同内容信息录入错误需要更正的,每月末集中办理一次。调整办理地点后,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,请及时反馈,我局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正和完善。
特此通知。
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19年7月1日